海口市秀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一家电动自行车销售行进行了依法查处,因其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被处以罚款1.5万余元。此案再次敲响了行业警钟,强调了合规经营的重要性。
据了解,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该电动车行销售的个别型号电动自行车存在多项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18)国家标准的情况。经专业机构检验核实,主要问题集中在车速限制、整车质量、脚踏骑行能力以及蓄电池防篡改设计等关键安全项目上。这些不达标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属于违法行为。秀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车行进行了立案调查,认定其行为构成了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事实。监管部门依法对该车行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共计1.5万余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相关不合格产品,并对已售出产品采取追溯和补救措施。
电动自行车作为广大市民重要的日常出行工具,其产品质量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和消费者权益。国家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车速、质量、电池安全等均有严格规定,旨在保障基本安全性能。商家作为市场流通环节的重要主体,必须切实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确保所售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此次处罚不仅是对个别违法商户的惩戒,更是对整个行业的一次警示。市场监管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大对该领域的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注意查验产品是否具有清晰的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标志及合格证明,并可主动向商家索要查看产品的检验报告,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需要监管部门、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共同努力。只有各方都严守安全底线,才能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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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17:58:29